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曾任學甲鎮長的市議員謝財旺,對學甲區公所控告7戶不配合市場改建的攤商拆屋還地官司,卻在一審敗訴,5日公開抨擊該案法官為『恐龍法官』,他並質疑攤商家族成員有法官及書記官,該案是否有勾結情事?若在訴訟期間出現公安問題,責任誰負?市長賴清德表示,市府會繼續上訴。

市議員謝財旺5日質詢時,先問經發局長方進呈,學甲區市場改建攤商拆屋還地官司案,區公所敗訴的原因是什麼?方說,判決書以該市場為住商混合型態,與一般的公共場所所規範的消防與公安需求不同,只要符合一般住宅即可,因此區公所才敗訴。謝財旺還問該用地可當民宅使用?方答市場用地不可住宅使用,市府將提上訴。
謝財旺指出,這7戶攤商從民國40幾年學甲市場興建時即已承租,但當時鎮公所卻發出可永久使用權,導致98年該市場要改建時,7戶攤商要鎮公所在發出永久使用權的公文,否則不予配合改建,影響市場改建進度,鎮公所才提訴訟,不料承辦該案法官卻在一審判決:『此建物乃我國民間習見之住商混合型態,與專供公眾使用、具公共場所性質之公共市場建物尚有不同,此種住商混合用之建物,只需仍具備一般住宅應有之功能、效用,即難謂其不堪使用。』
謝財旺強調,此種判決嚴重違反公眾利益、並明顯違反契約規定、及有草菅人命之虞也阻礙地方發展,判決法官根本是『恐龍法官』,尤其這7戶攤商中,有家族成員擔任法官及書記官等職,該案讓人懷疑是否有勾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