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魏翊庭╱即時報導
新北市永和樂華夜市因沒有住戶6成同意,2015年遭最高行政法院撤銷營業許可,傳出歇業,不過仍每天熙來攘往。去年5月新北市修訂「新北市集合攤位管理辦法」,降低門檻,2012年前既存夜市毋須檢附同意書,樂華夜市再拼合法,據悉即將通過。
去年6月樂華夜市自治會提出申請,經新北市市場處送簽,據知近日將簽核通過,正式合法。(圖/聯合新聞網)
去年6月樂華夜市自治會提出申請,經新北市市場處送簽,據知近日將簽核通過,正式合法。然去年至今一直簽不過,是因為雖無需周遭住戶同意書,但市府擔心再有變卦,要求自治會需和有意見住戶多溝通。
樂華夜市自治會副總幹事林順正表示,在6月提出申請之前,就已經和鄰住戶都協調好,不過因為市場處反應,因此再和日前提告的大樓協調。尤以「巴黎藝術紀」住宅大樓為主,該大樓車輛進出須通過夜市,往往人潮壅塞,出入非常不便。
林順正說,該大樓希望門前不擺攤,這次申請自治會就沒將4攤寫入計畫書;大樓也希望樂華負擔指揮車輛的保全費用,但自治會仍未答應。另,樂華晚上10點後禁用麥克風,自治會表示會請管理員多加勸導,營業時間仍是從下午4點至晚上12點。
新北市市場處副處長何國誠表示,「合法後直接納管,更好管理」,也說「取締都相同,不因合不合法而提高或降低標準」。何國誠說,自治會需附營運企畫書,若夜市違規情節重大,合法許可會被廢掉。
雖然自治會表示有和全部住戶協調,但記者採訪時,發現除了該大樓之外,其他住戶並沒有被詢問,或是不敢吭聲,晚間10點後也仍有攤販使用麥克風;住民生活品質的維護,在合法化後,夜市自治會的自治、地方政府的管控才真正受到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