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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在地下室隔10間套房做蝸居牟利 新北強制斷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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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成蔭/新北報導
 
單間套房在都會區是租屋熱門房型,不過有些房東會違規隔間,恐有安全疑慮。新北板橋大同街一處地下室,就有房東違規隔成10間套房出租,新北工務局為維護公共安全、避免造成憾事,執行強制斷電處分。
 
工務局說明,這次斷電場所位於板橋大同街,是一地上7層、地下2層建築物,地下1層原核准為店舖及自用儲藏室,屋主卻枉顧安全,擅自隔成10間套房出租牟利,且未依法辦理變更使用執照、室內裝修及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已違反建築法第73條第2項、77條之2及77條第3項及規定。
新北板橋大同街一處地下室,有房東違規隔成10間套房出租,恐有公共安全疑慮。圖/新北工務局提供
新北板橋大同街一處地下室,有房東違規隔成10間套房出租,恐有公共安全疑慮。圖/新北工務局提供
工務局指出,市府自110年底接獲民眾檢舉,積極輔導屋主改善,但迄今仍未改善完成,累計處分已達新台幣155萬元罰鍰,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及租客安全,因此依建築法第91條規定,祭出強制執行停止供電處分,以杜絕潛在危險發生。
 
工務局補充,依照內政部107年4月24日台內營字第1070803969號函規定,6間以上出租套房歸類於「宿舍」用途,屬於高強度使用場所,除需辦理變更使用執照及室內裝修程序外,更必須定期申報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以確保場所逃生避難安全。
 
工務局長祝惠美指出,市府自106年起,針對6間以上違規出租套房成立專案小組輔導或拆除;截至112年8月,專案總數335件,其中306件已解列,尚餘29件持續要求改善或補辦手續並滾動檢討。
 
祝惠美強調,套房隔間應符合建築法相關規定,必須辦妥變更使用、室內裝修、公安申報等手續,一經查獲不合格者,最高可處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鍰,且得連續處罰,必要時將停止供水供電或強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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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李成蔭/新北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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