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王春木桃園市地政士公會理事長
近年來,各地都市計畫變更案頻頻引發爭議,從容積率調整到土地使用分區變更,每一個決策背後往往涉及龐大利益。這些案件不僅凸顯了現行制度中行政首長過度干預的問題,更暴露出整個都市計畫變更制度中的結構性缺陷。
現行制度最大的問題,在於人事任命權的過度集中。依據都市計畫委員會組織規程,都委會的人事任命權完全掌握在行政首長手中,不僅主任委員由首長指派,一般委員也由首長任命。這種「一手包辦」的制度設計,使得都委會難以擺脫政治力的影響。更令人憂心的是,都市計畫的專業幕僚來自市府團隊,會議議程安排也受行政部門主導,甚至連技術性報告的製作都由行政機關掌控,形成了一個封閉的決策系統。

在資訊不對稱的情況下,民眾往往無法及時取得完整資訊,導致監督功能難以發揮。雖然法規要求都市計畫變更案必須進行公開展覽,但這個程序往往流於形式,實質審議過程更是缺乏透明度。這種制度缺陷直接導致決策偏離公共利益,某些特定開發案得以快速通過,而真正攸關公共利益的考量反而被邊緣化。
更嚴重的是,這種制度缺陷造成社會資源分配不均的問題。土地開發利益往往集中在少數人手中,都市環境永續性的考量被忽視,弱勢群體的權益更是受到嚴重損害。當都市計畫變更淪為政商勾結的工具時,不僅損害了民眾對政府的信任,更動搖了整個城市發展的根基。
面對這些問題,我們迫切需要進行制度改革。首先,應該建立更完善的制度性防火牆,包括建立多元的委員遴選制度,增加專家學者比例,同時降低機關代表席次。其次,必須大幅提升決策透明度,建立線上審議平台,即時公開會議紀錄,並強制要求說明重要決策的理由。
擴大公民參與,也是改革的重要一環。除了延長公開展覽期間,更加要建立實質的公民參與機制,賦予民間團體提案權。同時,建立獨立的都市計畫監督委員會,強化司法審查機制,讓外部監督真正發揮作用。
都市計畫攸關城市發展與民眾福祉,絕不能淪為政治角力的工具。唯有透過制度改革,建立專業、透明、公平的審議機制,才能確保都市計畫真正服務於公共利益。
我們呼籲立法機關正視這個問題,儘速推動相關法制改革,讓都市計畫回歸專業治理的軌道。
面對這個攸關城市永續發展的議題,需要政府、專家學者與公民社會共同努力。建立更完善的制度不僅是為了當下的居住正義,更是為了下一代能擁有更美好的生活環境。改革或許艱難,但為了實現真正的公平正義,這是一場必須展開的改革。唯有堅持改革,才能確保都市發展的決策真正反映公共利益,而非淪為少數人謀取私利的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