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阮迺閎/花蓮報導
吉安鄉台9丙線7公里處南下路段有支固定式測速照相機,因隱身在電線桿後,常有民眾一時不察,吃上超速罰單,該測速照相機去年11月設立,首月就開出1600多張罰單、297萬餘元罰金,但也因此招來不少民怨,認為警方偷偷摸摸搶錢,太不光明磊落。
測速照相機緊鄰電線桿,民眾不易察覺,常因此吃上超速罰單。(記者阮迺閎攝)
附近村民表示,該測速照相機緊貼電線桿後,沒仔細看還真不易察覺,被這種測速照相機照到,「奇摩子」很不爽。也有人譏說「警方設了一個搶錢照相機,很有生意頭腦,要給他們拍拍手。」由於累積不少民怨,花蓮縣議員邱永双、徐雪玉、張正治、林春生、笛布斯‧顗賚等人,24日會同公路總局、花蓮縣警局交通隊人員前往會勘。
邱永双指出,該路段是通往鯉魚潭風景區的要道,道路筆直寬敞,但速限只有50公里,駕駛人一不小心就會超速,建議交通隊要考量民眾痛苦指數,至少將測速照相機設置在明顯位置,同時提高速限,以降低民怨。
縣警局交通隊長黃增樟表示,因用路人行經該路段時車速極快,在過去2年就發生2起死亡車禍,另有59起一般車禍,才會請公路總局在此設置固定式測速照相機,另評估該路段將進入南華村,因此速50公里,前方50公尺也有設警告標誌,沒刻意隱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