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右豪/桃園報導
桃園市政府公告本年度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的土地計4495筆、建物358棟,依土地公告現值超過81億元。而目前累計未辦理繼承登記土地共9萬5965筆、面積逾1395公頃;建物共3706棟,總價近1千億,期滿若仍未辦理登記,則移請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
地政局表示,本年度逾期未辦理繼承的不動產公告期間自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期滿後如仍未辦理,即予列冊管理15年;若期滿仍未辦理,則移請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如不知道祖先有無遺留之不動產,可至桃園市政府地政局網站進行查詢。

地政局指出,公告資訊會張貼於不動產所在地的地政事務所、區公所及被繼承人原戶籍所在地公所及村里公布欄,依據土地法第73條及73條之1規定,繼承登記應自不動產所有權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每逾1個月處應納登記費額1倍之罰鍰。
地政局說,若超過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經地政機關查明後,於每年4月1日公告繼承人於3個月內聲請登記,公告期滿後如仍未辦理,即予列冊管理15年;期滿仍未辦理,則移請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
許姓業者表示,未辦理繼承的原因通常會是繼承人太多,或是繼承人已不在台灣,若不動產是位於精華地段,則還會有開發公司花費心思和成本去做整合,如果不是精華地段,則就乏人問津,也比較少人會去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