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祐誠/台北報導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日通過提案,修正《公路法》,汽車所有人欠繳汽燃費金額累計達新台幣900元以上,處300至3000元罰鍰,對輕型機車車主而言,等於可以3年繳一次汽燃費。
立法院修正《公路法》,輕型機車車3年繳一次汽燃費即可。(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交通部公路總局於今年3月寄發101、102及103年機車汽燃費繳納的逾期處分書,總計118萬件,立委收到陳情,有人欠繳167元卻被開罰600元,不符合比例原則。
立委鄭運鵬指出,小客車汽燃費開徵額最低為1440元、最高1萬5720元,罰款最高分別為1800元及3000元,比例最低僅19.1%;但撇除重型機車,大多機車為150CC以下,開徵額只有300、450、600元,最高罰款卻是600元,比例分別為200%、133%、100%,顯然過於嚴苛,使機車族產生很重的相對剝奪感。
鄭運鵬認為,汽燃費依行政程序法可移送強制執行,因此不擔心收不到汽燃費,但對於許多民眾因個人因素、戶籍地與居住地不同時,常無法如期收到繳費通知,至逾期未繳受罰,徒增民眾負擔,尤其是對使用機車的勞工階層,顯有不公,因此在第75條增列條件,欠繳金額達900元以上,主管機關才得以開罰。
目前的機車汽燃費收費標準,50cc機車所有人每年繳300元、150cc機車所有人每年繳450元、250cc以下機車所有人每年繳600元、250cc以上機車所有人每年繳900元,修法後,除重型機車與汽車必須要每年繳費,普通重型機車可2年繳汽燃稅1次,輕型機車更可以3年才繳稅1次。
公路總局統計至今年6月底,全台機車領牌數共1365萬6375張,去年度共有69萬7065件汽燃費未繳納,將於9月份寄發處份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