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林志成/台北報導
教育部昨(18)日召開私校退場審議會,花蓮縣私立國光商工、台南市私立華濟永安高中、雲林縣私立益新工商、屏東縣私立志成商工、嘉義市私立大同高商及高美醫專等6校因閒置逾3年且無法改辦其他教育,教育部令這些學校法人解散,總共逾15.3億元校產必須清算,若有剩餘全部歸公。
教育部國教署長彭富源表示,6所學校自2019年後都沒有師生,校園長期閒置,3年停辦期限屆滿,仍未能恢復辦理或改辦其他教育、文化或社會福利事業的財團法人,教育部依退場條例規定,令6法人解散,並將要求他們辦理清算及剩餘財產的歸屬事宜。
教育部表示,國光商工2013年8月1日停辦已逾9年,是停辦最久的學校:此外,6校校產依公告地價計算,至少值15.3億元,以國光商工值7億2841萬元最多。
彭富源說,國光商工、益新工商及大同高商等3校之前曾提出改辦成文化藝術基金會或社會福利基金會的計畫,但計畫被教育部駁回,因為剩餘校產與改辦事業之間不具相當性。譬如益新工商是依20多年前財務狀況提出改辦計畫,已不符現實;國光商工還有7億多元校產,卻只申請改辦成僅需要200萬元的地方性文化基金會;另外3校則未提出申請。
教育部表示,這6校法人被勒令解散後,由學校全體董事做為清算人負責清算校產,如果他們不依程序清算,教育部可向法院申請改由其他社會專業人士(如會計師)擔任清算人,避免校產落入私人口袋。各校校產清算後,若還有剩餘,必須全部歸公,可捐給地方政府、公立學校或教育部退場基金。
全國私校工會理事長尤榮輝表示,這6所被勒令解散的學校,均是位於偏鄉的技職學校,他提醒教育部思考偏鄉私中「骨牌式」大量退場對地方人才培育的衝擊。
他進一步說,教育部應該避免因主觀政策期待或成見而過度嚴格限制私校改辦機會,若因有防弊疑慮而放棄私校改辦興利,反而有損公益,將是社會的重大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