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翁至威/綜合報導
內政部營建署2016年修正「建築技術規則」,要求樓板防音構造須達到法定標準,並給予三年緩衝期,原定今年7月1日上路,但陶瓷公會提出成本、建築技術等因素,希望暫緩實施;但橡膠業者認為不宜暫緩。營建署表示,將綜整各界意見,做為政策參考。
為解決集合住宅惱鄰噪音糾紛,內政部2016年6月7日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46條,有關分間(戶)牆、昇降機房及機械設備樓板隔音規定已自2016年7月1日施行,分戶樓板衝擊音則給予三年緩衝期,自今年7月1日施行。
內政部營建署2016年修正「建築技術規則」,要求樓板防音構造須達到法定標準。(好房網資料中心)
營建署表示,針對即將施行分戶樓板衝擊音之規定,陶瓷公會日前訴求,台灣大都採用軟底施工,增加緩衝材施工方法容易產生問題,且如因地震或其他天然災害造成損害,施工者沒有標準的施工工法,與瓷磚表面材銷售者的責任歸屬難以斷定。
此外每坪建造成本大幅增加,加上技術人員施工能力未能即時提升且對新工法經驗不足,目前尚難適應新工法,因此提出暫緩施行等建議。
而橡膠隔音墊業者則表示,包括施工方法、施工責任、橡膠耐久性與施工成本及材料供應無虞,建議不宜暫緩施行。
營建署表示,後續將綜整各界意見,納供決策參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