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黃暐迪/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8旬康姓老翁生前靠著貿易起家,留下多棟房產與現金兩千萬元,粗估遺產價值超過新台幣三億元。其中除了老翁的五名子女外,老翁生前也曾用口頭表示要讓長孫分遺產,經過一番討論後決定要給長孫500萬元,不過日前長孫因為遲遲未領到財產,於是懷疑父親想要私自侵占,最後乾脆一氣之下到地檢署告父親侵占。
這名康姓老翁早年因為投資眼光精準累積不少財富,而在退休前更把資金移轉投資到房地產上,讓整體獲利大大提升。也因為老翁受到傳統觀念影響,除了希望五名子女依法分家產外,也要把一部份給長孫,但萬萬也沒想到人走後,竟演變成家族爭產疑雲。
康姓老翁生前投資眼光銳利,讓個人財富不斷累積。示意圖/pixabay
事後父親則向檢察官表示,不是不給兒子那500萬元,而是要等房子賣掉再給,主要是擔心他會亂花錢,但長孫質疑,這遺產中明明有近兩千萬現金,父親大可從現中拿出提取給他,對父親說詞持保留態度。
其實法律層面長孫分遺產並沒有法律規定,除非有預先立遺囑,否則只是口頭答應,法官也不能採信。
依據民法第1183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下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姐妹。四、祖父母。」,而卑親屬以親等近者為優先,所以在父親還在世的狀況下,除非阿公生前有立下具法律效力的遺囑,否則孫子還是無權繼承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