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賴佑維/桃園報導
桃園市114年建築物火災發生次數490次,是近5年最低,與最高的112年589次相比,下降16.81%。消防局指出,修訂《桃園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要求業者升級消防設備、推廣裝設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用電防火宣導獲得成效。
消防局統計,桃園市建築物火警從110年起至114年,件數分為535、568、589、512、490次,112年達到高峰後開始下降,去年低於500次也是近年來最佳。另觀察近5年桃園市起火建築物中,起火次數、死傷人數皆以獨立住宅最多,集合住宅次之,2者合計次數占7成、死傷人數占8成。但若以火災造成財損影響觀察,累計財物損失金額以倉庫火警高達4700萬元最多,次為工廠2500萬元。

起火原因分析電器因素最大宗,次要原因略有不同,住宅、商業及複合建築為爐火烹調,工廠為瓦斯漏氣或爆炸,倉庫為菸蒂,辦公建築及寺廟則為縱火。
消防局提到,近幾年積極推動各項防災建設,以防火宣導教育為例,去年宣導965場次、近8.5萬人次。家戶方面,集合式住宅設置自動警報設備約41萬戶、住宅用火警警報器近47萬戶、火災警報設施設置率達98.7%。
大宗財損的工廠、倉儲場所部分,消防局說,113年修訂《桃園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全國首創跨局處協作機制,將工廠、倉儲等高風險場所分批公告並納入動態管制,並依照場所規模與特性,要求升級硬體消防設施,如戶外場域達一定面積要增設室外消防栓或專用蓄水池,低溫倉儲要增設火警探測器,並要求危險物品場所製作危害辨識卡。此外高風險場所也應提報防災改善方案、消防防護計畫書及建立重機械調度機制,在火警發生的第一時間就能展開初期應變,不僅防範火警發生,也能防止火勢擴大。
原文出處 【桃園去年建物火警490次 5年來最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