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恩惠/桃園報導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於桃園市長任內收賄,桃園地院今天針對鄭收賄的部分進行第二次準備程序庭,11天前首度出庭時,鄭否認犯罪,對檢方指控以20點5699字答辯予以反擊,盼法院還他清白;辯護人質疑檢方以A案辦B案,監聽譯文是否有證據力,待合議庭評議結果。
首次庭訊,鄭文燦於陳述意見時,認為「檢察官對於國家重大建設計畫核定的緣由及效力、認定有所誤解」在備妥答辯理由中,花相當大篇幅說明整個開發案的來龍去脈,針對9.12公頃土地部分,表示華亞重劃會早於2011年7月取得內政部准予個案變更,並取得自辦市地重劃申請資格,廖俊松於2020年2月間是直接向內政部營建署城鄉分署提出都市計畫變更申請案,可見那塊地是否能自辦市地重劃,權責單位為內政部而非桃市府;至於工五擴大案41公頃土地部分,桃市府與營建署於2017年8月2日會商時,決議採區段徵收。
在鄭文燦花1小時答辯後,法官確認爭點時,除釐清市府為此開發案召開7場專案會議,及相關發文是否與收受500萬賄賂有對價關係外,也針對2017年9月14日廖俊松父子送賄款的「官邸事件」等時間點進行詢問,庭訊近3小時,檢辯備妥應戰的簡報仍無法上場,雙方同意留待今日再戰,法官諭知,檢辯雙方本月30日(今天)庭訊時,針對起訴的範圍、主張及答辯方向進行陳述。
起訴指出,台塑集團總管理處前總經理楊兆麟、前副總經理兼發言人侯水文,及顧問廖俊松等人成立鴻展公司,意圖透過林口工五華亞科技園區東側9.12公頃農地,由區段徵收改為自辦市地重劃,牟利逾24億元;廖俊松與小兒子廖力廷2017年9月14日晚間,將裝500萬現金黑色手提袋送往鄭文燦官邸,鄭以台語「知、知、知」回應,鄭隔年得知遭監聽,於當年8月13日深夜將500萬賄款及600萬政治獻金所有款項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