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蔡依珍/桃園報導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30日第2度出庭,對比首次出庭暢所欲言,昨顯得相對低調,僅再度重申沒有犯罪。私下更感嘆有利證據都被漠視、曲解,直言檢方指控送錢的當晚,房內僅有他和白手套廖俊松,否認對方有以口型及手勢比「5」示意,反控廖家父子陷害他。
「官邸行賄根本是子虛烏有,我根本不知道有丟錢!」鄭文燦在檢辯激辯2度提出異議休庭時私下表示,檢方指控2017年9月14日晚間10點,白手套廖俊松在市長官邸的茶桌下放置裝現金500萬元的黑色錢袋,他已說過並不知情,也強調是被突襲,當晚根本沒有檢方所述比「5」和以台語回覆「知、知、知」等情節。
鄭文燦直言,會客室只有他和廖俊松2人,若有行收賄怎麼不明示,讓他直到第2天才發現袋子?且廖的兒子廖力廷一下稱錢不是自己準備的,卻又能證稱賄款用9分紙鈔帶、退款卻變橡皮筋,前後論述不一且矛盾。
鄭文燦說,他絕無收賄,雙方根本沒有合意,自己更無犯意。他也當庭表示,此案已7年之久,就連他都是檢調出具片段譯文才陸續回憶起,請求能探求會議和監聽的真實譯文,還原原貌,避免遭濫用。
律師團也當庭指出,就連廖力廷在行賄結束當晚接到妻子詢問鄭文燦有無收錢的電話時,都回稱自己被支開並不清楚,「看看市長之後反應、有無退錢囉!」證明鄭文燦根本不知情,卻被檢察官曲解為收賄事實,強調全案就是廖俊松陳情案,但陳情不等於申請,桃園市政府根本無權變更,也沒有為廖俊松量身打造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