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林志成/台北報導
國內疫情再升溫,教育部要求中小學及幼兒園的學校工作人員必須施打2劑新冠疫苗,否則就要每周快篩或PCR檢驗。對於學校工作人員施打2劑疫苗狀況,教育部已請各縣市教育局處自2月下學期開學起,每月查核1次,以早日落實校園完整接種,有能力對抗病毒。
教育部表示,自1月1日起,強化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工作人員新冠疫苗接種規範,未接種2劑疫苗且滿14天者,應配合每周1次自費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
教育部請各縣市教育局鼓勵未完整接種2劑疫苗的學校工作人員盡速接種,共同為校園防疫努力。學校及幼兒園要調查填具「學校工作人員名冊及接種疫苗情形調查表」及「未完整接種2劑疫苗或接種未滿14日學校工作人員名冊及快篩情形記錄表」,由各縣市教育局處彙整。
為瞭解高中以下學校工作人員接種2劑疫苗情形,教育部也請各縣市教育局處責成專責人員查核,自110學年下學期開學起,每月查核1次;至於查核比例,每月先查核10%未完整接種的學校,後續再抽查完整接種學校,必要時可驗證學校未打2劑疫苗的學校工作人員每周是否確實快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