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江良誠、簡慧珍/連線報導
南投縣稅務局蔣姓女稅務員4年來陸續請育嬰、特休與產假,今年6月申請復職,隨後又請防疫照顧假,只有打疫苗當天現身,4年來未曾上過一天班,還領取補助和薪資達105萬元。公務員不上班坐領百萬元,引發網友熱議,南投縣稅務局表示,蔣女依規定請假,只能依法准假,已呈報中央檢討相關規定。
明道大學人力資源室主任詹國華說,女稅務員應是個案,可能造成觀感不佳,長期下來也會影響個人考績、升遷,但若請假未違反規定,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除非多人效法影響單位運作,否則不必苛責當事人。

蔣姓稅務員2012年錄取地方特考,分發到南投縣稅務局,丈夫也是稅務局員工。2017年10月下旬起,她申請育嬰假;2019年10月生第二胎,她申請復職再請特休假、產假等,直到2020年4月用光假後,繼續請育嬰假。
今年5月疫情擴散,公務員可請防疫照顧假且薪水照算,她申請復職,因負責稅務解說業務,列入疫苗接種對象,但她請防疫假到8月31日,只有打疫苗當天出現,9月又繼續請育嬰假。
稅務局為補足工作空缺,另聘請約聘人員,每月薪資3.5萬元。稅務局統計,蔣女從2017年至今累計請假701天,其中育嬰假535天、產假84天、特休假21天,防疫照顧假61天,依公務員薪資規定計算,她全薪5.76萬元、本俸3萬餘元,4年來沒上一天班,卻領走105萬元薪資和補助。
南投縣稅務局副局長許雪娥說,蔣女依規定請假,只能依法准假,蔣原本預計6月復職,也找好保母,卻因疫情三級警戒,保母無法照顧,蔣女只好繼續請育嬰假。許建議,中央應規定3年育嬰假不得累積,一旦申請復職,就不得再請育嬰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