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遺贈稅將調整為三級制課稅,不過,對於一般民眾而言影響不大。只是隨著年底贈與旺季到來,仍是有不少長輩趁著12月到明年1月進行贈與,原因就是跨年度可將贈與額度集中,若遇小孩結婚,還有婚嫁贈與可額外計入,自然每逢年底就是贈與旺季。
贈與旺季到了,但房產贈與節稅誘因不在。(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2條規定,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的免稅額為220萬元。換句話說,每年每人可贈與他人的額度為220萬元,若超過則必須按金額課徵10%贈與稅,以父母贈與小孩財產換算,220萬元乘上夫妻倆人等於440萬元為年度免稅額,若今年12月到明年1月,跨2個年度等同馬上可有880萬元免稅額。
而《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7款,父母各自在子女婚嫁時所贈與的財物,總金額不超過100萬元,不計入贈與總額。所以若加上婚嫁贈與,跨年度等於贈送子女計有1080萬元皆為免稅。而子女「婚嫁時」的認定,是以結婚前後6個月內為準。
至於近幾年流行贈與房產節稅,在今年房地合一稅上路後,節稅誘因也消失,預料未來贈與房產節稅的狀況,將逐年遞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