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簡立欣、陳人齊/台北報導
指揮中心日前宣布,4月22日起參加旅行團必須接種滿3劑COVID-19疫苗,引發民怨,交通部長王國材昨日也坦言「看新聞才知道」,交通部觀光局昨天分別與旅行業及旅宿業者溝通後,宣布接種3劑對象為旅客及旅行社工作人員,12到18歲旅客須打滿2劑,12歲以下則不包含在內。
指揮中心15日宣布「3劑令」,4月22日起,會接觸不特定旅客的旅行團及旅行社工作人員都須打滿第3劑新冠疫苗,否則不能出團,因指揮中心未事先溝通,交通部、觀光局均相當錯愕,旅遊業者更跳腳。
王國材18日坦言此事他「看新聞才知道」,並說「3劑令」很突然,已緊急處理,交通部已跟航空公司談好,機票可以完全退費,旅行業跟旅宿業都是受害者,會合理溝通退費方案。
觀光局昨發出新聞稿表示,觀光局長張錫聰與旅行業及旅宿業溝通後,訂出參加團體旅遊的旅客及旅行社工作人員都須完成第3劑接種,12到18歲旅客打滿2劑才能參團。
18歲以上尚未打追加劑(第3劑),已滿第2劑間隔期(12周)者,旅客需於出團前打第3劑。已打完2劑,「未滿」間隔期(12周)者,出示施打2劑證明即可參團。另外,有醫師開立證明,不能施打「所有」疫苗者,旅客提供參團前一天或當天的「快篩」陰性證明即可。
觀光局補充說明,學校畢業旅行、家族旅遊、員工旅遊等,則不受需要打滿3劑疫苗規定。
至於旅宿業者則無處理通則。觀光局說明,不同旅宿規模大小及成本有異,且多已訂有合作契約,旅館公會表示會盡力協調旅館業,從寬處理此次受影響的個案。
衛福部長陳時中表示,宣布政策的當天確診數很高,但指揮中心並非要求當天就要做,而是給1周緩衝期,自己要為此事抱歉,因事前沒有向相關部會溝通,但有跟行政院報告後,才宣布。
此外,除旅遊業者反對打滿3劑疫苗才可出團,健身房業者也不滿。陳時中強調,此政策目前沒罰則,希望鼓勵大家,防疫人人有責,打疫苗不是壞事,不是要害人,而是要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