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王燕華/花蓮報導
花蓮縣鳳林鎮環保科技園區附近農地近日飄出惡臭,議會告發、縣府環保局主動移送調查。檢調發動搜索5處、約談10人到案釐清,22日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將向縣府標得廚餘代操計畫的李姓業者聲押禁見獲准,另3名被告分別以10萬元、5萬元不等交保。
這處農民由詹姓農民向國有財產署承租,因近日散發有如屍臭味,民眾發現農地遭人挖了4個坑洞,囤放大量廚餘而提出檢舉。議長張峻上周帶多位議員會勘,坑洞已遭覆土,懷疑有滅證、包庇廠商之嫌,18日由縣議員莊枝財代表議會到花蓮地檢署提告;縣府環保局稱農民是囤放合法申請的土壤改良劑,為求自清,15日已主動移請地檢署及縣府政風處偵辦。

花蓮地檢署由檢察官羅國榮指揮調查局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偵查,21日起至李姓業者、詹姓農民住處,及廚餘處理公司等5處執行搜索,同步通知10人到案釐清,也請來環保局承辦人員,以證人身分說明合規的廚餘處理流程。
檢調調查,李姓業者2021年12月以近1700萬元得標縣府的「111年花蓮縣環保科技園區廚餘高效能處理廠代操作管理廠商專業服務計畫」,以每噸約6000元處理費,將廚餘處理成無臭味的液態肥,提供農民領用作為土壤改良劑。
但業者疑似因量能不足或其他原因,許多廚餘未依規定處理,就便宜行事直接載到農地傾倒,也懷疑業者假造不實的土地改良劑領用清冊。
檢察官訊問後,22日以李姓業者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刑法偽造文書等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聲請羈押禁見,花蓮地院開羈押庭下午准押。另被告詹姓農民10萬元交保,受李雇用在環科園區廚餘高效能處理廠擔任廠長的李男及李姓業者的陳姓友人,均以5萬元交保。
檢調初步查出,業者至少從3月起就將未妥善處理的廚餘非法傾倒在農地,時間點還可能更早,且傾倒的農地也可能不只一塊,將擴大追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