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魏鑫陽/台北報導
明明上班打卡、請假排班的規定都跟一般員工同樣,但卻只是承攬約聘人員,遇到這狀況時,民眾該如何自保呢?棟宇法律事務所律師黃士洋表示,除了簽約時要看仔細外,也可以向勞工局申訴,同時對於自身工作情況進行蒐證,以確保自身權益。
黃士洋指出,很多雇主為了規避對勞工的責任,在跟員工簽訂勞動契約時,不是用僱傭,而是改用承攬或是委任方式進行,但現行法院跟行政機關是依勞資雙方間從屬性的高低採實質認定,像是有沒有人事考核權、績效是否影響獎金,還是沒到班會被扣錢、差勤管理是否跟其他員工一樣來判斷。
因此首先會建議,在跟雇主簽約時一定要看仔細,如果發現勞動狀況與合約不同時,可以向勞工局申訴,同時對於自己工作上受到管制的情形進行蒐證,以便日後需要上法院時可以使用(例如員工作業的規範、差勤管理的記錄等等)。一旦查證屬實,勞工局就可以開罰,而且雇主也不能以此為由來解雇員工。
黃士洋表示,像不久前才發生高爾夫球場與桿弟之間的勞資糾紛,雖然球場認為是僱傭制,但桿弟舉證遲到、請假會被扣錢等,被認為是高度管制,所以此案件是球場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