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沈能元、許政榆/綜合報導
臉書粉絲團擁有22多萬追蹤的網紅麻醉科醫師邱豑慶,近期開團販售耳、額溫槍,卻被反應產品測不準,邱事後處理失當,刪留言、比中指,同搭上這批團購列車的網紅牙醫師史書華發文批評,引發「邱史大戰」。北市衛生局已調查邱是否涉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若不具醫材商資格或未事前申請廣告許可,最高可罰五百萬。
時常在臉書粉絲團評論時事的邱豑慶,近年當起團購主,賣起海鮮、電子鎖等。去年五月中旬,本土新冠疫情嚴峻,他發起團購耳、額溫槍,臉書文案寫著,他爭取到「超低價」、「保證便宜」,不少網友因他的醫師身分,即使不常使用也一次購入耳溫槍、額溫槍。
近期有消費者反映,孩子發燒超過卅八度,耳溫槍僅顯示卅六度,質疑產品有問題,邱卻手拿額溫槍並比中指,量測正常體溫反擊,後續刪文等,引發爭議。搭上耳溫槍團購列車的史書華,發了三千多字文章批評,孩子摸起來明明發燒,但醫師推薦的醫材卻測不準,提問還被罵,不單只是退款可以解決的。
邱豑慶已於臉書上向每位消費者致歉,並表示會負責處理到底。不過記者於截稿前都未取得邱的回應。
醫師當起網紅帶貨,雖不涉醫師法、醫療法,但耳、額溫槍屬「第二等級醫材」,食藥署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科長傅映先表示,依醫材法第十一條規定,舉凡是進行醫療器材批發、零售、輸入、輸出、租賃或維修都視為醫療器材販賣業者,需具醫療器材商資格才能販售;臉書上「超低價」等文案被視為廣告,需事前取得衛生局的審查許可。
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科長陳怡婷表示,已針對此案了解,邱或廠商若不符醫材商資格可依法處3萬到100萬元罰金,廣告若未經審查刊登可處20萬到500萬罰鍰。
台灣醫務管理學會理事長洪子仁表示,醫事人員當起團購主或代言,應主動向大眾說明「這是商業行為」,身為醫事人員,若要代言或發起團購,應慎選產品,懂得愛惜羽毛,避免商品出問題,不僅傷了自己聲譽,也可能連帶影響社會對醫事人員觀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