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黃羿馨/綜合報導
新竹縣新豐鄉松林國小旁保愛街及文林街,近來遭堆置大批家庭垃圾和雜物,綿延長達60公尺,甚至占據半個車道,居民抱怨造成破窗效應,越來越多人亂丟垃圾,不過縣府環保局表示,因是私人財產,無物主同意,無法以廢棄物強制清除,警方將通知傾倒者到案說明。
根據居民陳述,3周前1輛貨車載來垃圾和一箱箱雜物放在路邊,有床墊、櫃子、冰箱和家具等,轉角也有垃圾,造成行車危險;議員何智達說,因房子易主,舊房客不肯搬離,新屋主請人搬出家中物品,他已請環保局和鄉公所清潔隊協調,並請警方物主處理。
不過居民表示,警方上周已貼公告,要求限期1月15日前清完,但直到昨天垃圾都還在,這幾天下雨,紙箱已腐爛發霉,風一吹垃圾開始亂飄,也因破窗效應,不少人過年大掃除就來丟垃圾,再不清理恐成髒亂和治安死角。
警方表示,日前環保局現勘時,認定新屋主委託的清運人及4名清運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將通知5人到案說明。環保局則說,因仍是私人財產,未經同意無法強制清除。
律師錢炳村說,新屋主強制搬除房客物品有風險,若對方咬定值錢物不見,後面訴訟恐糾纏不清,建議透過民事遷讓房屋訴訟,讓法院強制請對方搬,若對方仍不搬,可呈報法院後,直接請搬家公司依廢棄物處理較無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