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彭宣雅/台北報導
環保署昨公告「移動汙染源燃料成分管制標準」,將原名「車用汽柴油成分管制標準」新增船舶燃油與航空燃油管制標準,也加嚴現行汽油苯含量標準值,及柴油多環芳香烴含量標準值,往後「陸海空」交通工具所使用燃料都是納管制對象,預計七月一日實施。
環保署表示,管制標準所新增船舶燃油的部分,是針對「硫」含量管制。對象針對包含漁船的所有船舶,燃油硫含量將由船舶過去百分之三點五高硫油,全面限制為百分之零點五低硫油,環保署預估二氧化硫排放可減少五二二九公噸。
環保署昨公告「移動汙染源燃料成分管制標準」,將船舶燃油與航空燃油納入管制。圖為華航客機。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此外,新增航空燃油硫含量管制在百分之零點二。比起過去的百分之零點三加嚴了三分之一;另外陸運使用的汽柴油,其中對環境及民眾身體造成影響的致癌物「苯」及「多環芳香烴」,也加嚴管制;汽油中苯管制標準由百分之一加嚴至百分之零點九,柴油的多環芳香烴管制標準由百分之十一加嚴至百分之八。
環保署空保處長蔡孟裕表示,移動汙染源流量管制過去僅以車輛為主,現在環保署公告加嚴標準把船舶、飛機用油也納進去,對減少空汙、酸雨或PM2.5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