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 16779

新北租金補貼開跑 城鄉局5點提醒

#租售 #租金補貼 #租屋 #公寓 #套房 #住宅
好房網News記者簡蕭羽濤/綜合報導
 
新北市104年度「租金補貼」開跑,至8月28日截止受理申請,為了避免民眾不清楚作業規定,造成無法獲得補貼,城鄉局也提出了5點貼心提醒,請民眾務必多加留意,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租金補貼開跑,相關規定可得看仔細。(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租屋看板與廣告。(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城鄉發展局長邱敬斌表示,申請租金補貼除了申請人須符合家庭組成條件及家庭所得財產限制以外,還有5點是過去常見的「不符合」資格原因。
 
1.租屋處建物所有權狀登記若為「頂樓加蓋」、「商業用」、「工業用」、「一般事務所」、「辦公室」 等是不符規定的。主要用途應含有「住」、「住宅」、「農舍」、「套房」或「公寓」等字樣,才符合規定。
 
2. 申請人向其直系親屬 ( 如父母、祖父母或子女等 ) 或直系姻親 ( 如岳父母、公公婆婆、女婿、媳婦等 ) 承租房屋。 
 
3.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持有住宅。 
 
4.申請人非租賃契約之承租人。
 
5.申請人戶藉及租屋所在地必須都在新北市。 
 
邱敬斌也提醒,租金補貼訂有評點機制,申請人應注意自身及家庭成員若具有可加分之特殊條件,應於申請書上確實勾選具備條件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有些加分條件 ( 如特殊境遇家庭或重大傷病等 ) 須由申請人自行向主管機關申請,並於租金補貼受理申請期限內取得該證明文件才能給予加分。
 
住宅發展科長鄭健志補充,申請時除了要注意前述注意事項外,申請人於審查期間及補貼期間仍要符合規定,租約到期時應於租約到期後2個月內補正。此外,申請人若因故死亡,原申請書表所列符合申請條件的配偶或直系親屬應於申請人死亡後3個月內向本局提出變更申請人申請,審查符合資格後才能繼續接受補貼。 
 

熱銷建案&網友看屋心得



好房網不只有新聞,還能找優質宅

好房網News粉絲團

成為好房網Line好友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頭版 總覽 圖輯 名家 專題 土壤液化 好房網TV 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