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王宏舜/台北報導
新竹縣竹北市民林碩彥等8人不滿新竹縣政府通過大享容器公司擴廠開發案,提行政訴訟並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准停止執行,但被最高行政法院廢棄發回;北高行更審裁定9月再度裁准停止執行,不過最高行今廢棄原裁定,林等人在北高行的聲請駁回。
大享容器上月27日發生火警,廠區飄出陣陣白煙伴隨惡臭,周邊住戶恐慌,抗議「白煙很濃、空氣瀰漫塑膠味」、「空氣清淨機數字都破百了」,甚至有人形容「水瀧瞬間變倫敦霧霾」。
大享容器工業公司擬定擴展計劃,提出擴展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供審查,新竹縣政府2020年7月20日第10次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決議審查通過,無須經第二次環評。林碩彥等8人不服,提訴訟請求撤銷原處分,並聲請停止執行。
北高行今年1月28日裁定准許停止執行,但最高行3月31日廢棄原裁定、發回更為裁定;北高行更審認為,林等人主張縣府通過大享容器擴展計劃,增加居住環境的洪災風險,市民生命、身體健康及居住安全等權益將受到難於回復的損害,現況是大享容器已有實際開發行為,依產業創新條例規定又須在期限內完成,可認定林等市民的主張有理由。
北高行指出,林等8人主張的權益屬基本人權,且居住環境安全等一旦受損,恐難以回復,且若停止縣府處分效力,將影響擴展計畫效力。北高行考量停止執行縣府處分後,大享容器雖因暫停擴展計畫而影響私產,但情形、程度難認對公益有重大影響,因此准許8人聲請。
大享容器、新竹縣政府不服北高行更一審裁定,提起抗告,最高行政法院今廢棄原裁定,林碩彥等8人在原法院的聲請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