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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週三(1/8)新聞稿發布,經委員會議通過,信義房屋股份有限公司刊載傳家寶社區房屋成交相關資訊,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服務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4項準用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3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信義房屋公司於廣告傳單上刊載傳家寶社區房屋成交資訊,廣告刊載「賀!傳家寶 再次成交!」、「賀!!信義房屋再次賣掉房屋了!!」等文字,以及下方的5筆案件旁刊載「賀成交」,並印有「信義房屋」、「板橋新海店」以及店家與營業員的聯絡電話,讓人覺得5筆案件均為信義房屋公司的成交紀錄,但實際上只有2筆為該公司成交案件,信義房屋公司卻沒有在廣告中說明成交紀錄的來源或揭露其中3筆非該公司成交的資訊,一般人無法知道廣告所列出的5筆成交紀錄並非均由信義公司所成交,而廣告所呈現的交易熱絡程度,不僅會影響民眾委託買賣與否的交易決定,更排擠其他競爭同業的交易機會;且因信義房屋公司先前已有類似的違法情事,應有更高的注意義務與能力,故再度予以較高金額的處罰。
公平會再次呼籲,事業對外公布各種銷售或成交資訊,務必明確揭示來源或揭露相關資訊,真實誠信才能真正贏得消費者信任,更可避免因廣告不實等不法行為而遭受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