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李彥穎/台北報導
立法院院會7月21日三讀通過「土石採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經濟部表示,該次修法聚焦強化土石採取管理制度及嚴懲違法盜採行為,同時納入原住民族權益保障機制,未來將有助健全土石資源管理,維護國土資源及公共安全。
經濟部說明,近年部分不法行為人為牟取私利,大規模非法採取土石,已造成環境破壞及公共安全風險。為遏止歪風,經濟部提出第36條修正草案,經行政院函送立法院審議。審查期間並納入原住民族採取土石權益保障、強化合法採取管理等內容,獲朝野支持。

強化原住民族權益 明定免許可與諮商機制
這次修法明定,原住民基於傳統文化、祭儀或自用等非營利目的採取土石,可免申辦採取許可。範圍包括傳統石板屋、地下屋建物保存、技術傳承,以及部落自主防災、環境維護等需求。
此外,位於原住民族土地、部落及其周邊一定範圍內公有土地的土石採取許可申請案,主管機關應依「原住民族基本法」辦理諮商同意或參與及分享利益,以增進原住民族權益保障。
嚴懲盜採牟利 行政罰最高2500萬 刑事最重無期徒刑
這次修法還有一個重點,採行政罰與刑事責任雙軌並行,大幅提高違法成本。行政罰方面,未經許可採取土石的罰鍰上限由現行500萬元,大幅提高至2500萬元。處罰對象除實際採取者外,也納入地主、雇主、駕駛及其他相關行為人。刑事罰方面,針對意圖營利的違法行為,增訂最重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0萬元以下罰金。若因違法採取致生災害、致人重傷或死亡,則依情節加重,最高可處無期徒刑,並得併科1億元罰金。
強化執法力道 違法機具可當場沒入
經濟部指出,為即時阻斷不法,這次修法也授權行政機關裁罰時,得當場沒入違法使用的載運車輛及機械設備。涉及刑責者,不論所有權歸屬,一律強制沒收。同時還明定,環境整復不得使用廢棄物,並授權經濟部會商相關機關訂定整復物料及實施方法等規範,建立全國一致的整復標準,以防杜二次污染,促進環境安全恢復。
加強載運管理 杜絕以合法文件掩護違規
這次修法還針對合法土石採取場出貨管理。明定出貨聯單所載內容應與實際裝載情形一致。若有虛報或登載不實,將依法處罰,以防杜利用合法文件規避查核或掩護違規載運,明顯是為了解決土方之亂。
經濟部表示,後續將儘速完成相關子法及配套措施,並與部會、地方政府及警政、檢調機關合作,落實法制執行,共同打擊不法盜採,強化環境恢復,維護國土資源永續利用及公共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