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譚宇哲/台北報導
在北市網路銷售公司任職近1年的妙齡女子「小璇」(化名),日前因生理期向雇主請生理假,卻遭雇主嗆「怎麼證明妳是生理假?既然要請假明天就不用來了」,讓小璇氣得向北市勞動局申訴,勞動局認定,業者行為已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將開罰2萬元,並公布公司名稱為鼎恒有限公司。
北市勞動局昨天公布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的業者名單,其中鼎恒有限公司以女員工請生理假為由,給予不利處分,開罰2萬元。
北市網路銷售公司女員工因請生理假遭公司資遣,北市勞動局開罰該公司2萬元。中時報系資料照
勞動局就業安全科長施貞夙表示,該女員工在公司擔任電腦助理,今年3月向公司請生理假,但公司卻質問女員工,「怎麼證明妳是生理假?」主管更直言,「既然要請假明天就不用來了」。
施貞夙說,公司對此喊冤,解釋因該女員工平時就時常請事假,造成公司營運困難,加上請生理假也難以證明生理期,才予以解雇;不過當事人強調,因生理期來身體不舒服,才按照規定請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