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張議晨/綜合報導
颱風「杜蘇芮」去年7月襲台,在高雄造成900件路樹倒塌,葉姓市民的房屋也被路樹壓垮,除鐵皮、排水槽、遮雨棚嚴重凹陷外,屋內的冷氣機、冷氣室外機、熱水器及窗戶都受損,他質疑國產署疏於管理,氣得對國產署提告求償21萬6000元,法院認定國產署有疏失,計算價值後,判賠2萬1600元。
受颱風杜蘇芮侵襲影響,高雄去年7月27日有多處路樹傾倒或斷枝,部分還砸中停在附近的汽機車,讓養工處等單位疲於奔命,統計颱風侵擾期間,全市超過900件路樹倒塌。
葉姓市民的房子也被國產署管理的樹木壓倒,除鐵皮、排水槽、遮雨棚嚴重凹陷外,屋內的冷氣機、冷氣室外機、熱水器及窗戶都受損。
葉女質疑國產署在颱風侵台前,沒做好修整、維護,害路樹朝她房子方向倒塌,包含電器毀損、房子修繕費等,合計提告向國產署求償21萬6000元。
法院審理時,國產署指天災損害屬於不可抗力因素,與他們管理的土地無關,何況樹也不是他們種的,不應要求他們賠償,假使法院認為他們有責任,設備也應該計算折舊,而非以葉女提出金額賠償。
但法官認為,該棵倒樹位於國產署管理的公共設施內,即便不是國產署種植,該署也應該負有保管、維護責任,依據樹齡、樹種、生長狀況來看,國產署卻未採取任何措施以避免樹倒,可斷定就樹木管理有缺失。
法官參酌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及固定資產折舊率表,葉女受損部分已逾耐用年數,僅能以新品的成本十分之一殘值計算,計算價值後,判國產署只須賠償2萬1600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