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葉冠妤/台北報導
台灣四面環海,發展遊艇觀光也逾10年,近年雖出現海釣、立槳、遊艇派對和看夕陽等活動,但遊艇發展仍不蓬勃,增加的遊艇數量多為自用的私人遊艇。交通部研議修法,鬆綁非自用遊艇攬客限制,同時規畫推出遊艇環島航線,讓遊艇觀光更多元化。
為發展遊艇,2010年船舶法增訂遊艇專章,2012年也公布遊艇管理規則,另2020年政府還提出「向海致敬」,鼓勵人民親近、進入海洋。
但根據統計,近十年遊艇數量雖顯著成長,全台登記數量從2013年的118艘,截至今年10月底翻了10倍增至1313艘,但高達1098艘都是不能對外營業的自用遊艇,可供業者出租營業的非自用遊艇僅215艘。
關鍵可能就在非自用遊艇受法規限制。依船舶法規定,遊艇專供娛樂,不得經營客、貨運送、漁業,但得從事非漁業目的的釣魚活動,而非自用遊艇只能以整船出租(包船),或以其他有償方式提供特定人(員工旅遊、朋友、家族旅遊)從事娛樂活動,民間遊艇租賃業者因而投入不算多。
交通部航政司副司長韓振華說,除了非自用遊艇只能包船出租給特定對象,也有部分遊艇業者在模糊地帶零星攬客,引發爭議,因此盼藉由修法讓規範更明確。航港局目前正在研擬草案,修法放寬非自用遊艇可由旅行社推出各式遊艇遊程,讓國內外散客等不特定對象也有機會搭遊艇,加大遊艇的觀光業發展力道。
不過,韓振華也強調,開放對一般不特定大眾攬客後,營業項目擴大,安全標準就須跟著提高,因此會有相對應的配套措施。
此外,遊艇營業行為開放後,交通部也將同步推出遊艇環島航線,作為旅客在台觀光遊程的一環。另旅行社在產品包裝上,可將遊艇與陸上遊程結合,有多種變化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