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芮琪/台北報導
遠通電收2月1日起進入3個月「留校查看」期,由運輸協會推薦組成的「ETC系統重複扣款稽核委員會」7人小組,將在今晚進行首次會議,針對2月1日抽查第1天的數據進行判讀,預計2月8日才有結果。
ETC單一門架全天重複扣款超過3筆,或全天抽查門架總數錯誤比數超過4筆,就能開罰遠通每天50萬元。(擷取自高速公路局)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春節前,召集稽核委員會針對ETC訂出兩項關鍵稽核指標,ETC單一門架全天重複扣款超過3筆,或全天抽查門架總數錯誤比數超過4筆,就能開罰遠通每天50萬元。ETC可容許錯誤率相當於從千分之一改為萬分之一。
稽核委員會議召集人交通大學退休教授黃台生表示,由於委員對遠通電收系統穩定性與扣款正確率有許多疑問,將要求高公局先提供2月1日至3日的數據讓委員先掌握扣款機制與比對程序。
黃台生指出,雖然稽核指標訂為每天隨機抽7個門架,單一門架正確率99.9% 、全天總正確率99.98%,但委員會不可能只憑數字開罰,將從扣款原始資料、重複扣款的比對程式與比對邏輯著手,「要對整個過程有相當把握。」除了閱讀報表資料,黃台生表示,今晚會議也將討論日後稽核作業,若查看資料後發現稽核標準尚有不足之處,不排除增加稽核工作。但他強調,今晚會議只是會前會,遠通KPI稽核首日是否過關還不會有結果。
高公局副局長吳木富表示,2月1日行駛國道的車輛4日才開始扣款,由於抽查過程需經兩道資料撈取與判讀程序,稽核首日是否達到標準,最快2月8日才會完成計算並送交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