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黃雅慧/綜合報導
為提高境外資金投資大陸的意願,大陸外匯管理局15日發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深化跨境投融資外匯管理改革有關事宜的通知》,內容包括允許外商直接投資項下外匯利潤境內再投資、便利境外個人境內購房結匯支付等九項大措施。
針對境外資金購買大陸房產措施得到優化。大陸外管局通知提及九項措施優化:一是取消境內直接投資前期費用基本信息登記;二是取消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登記;三是允許外商直接投資項下外匯利潤境內再投資;四是便利境內非企業科研機構接收境外資金;五是擴大跨境融資便利;六是簡化跨境融資便利化業務登記管理要求;七是縮減資本項目收入使用負面清單;八是優化資本項目外匯收入支付便利化業務;九是便利境外個人境內購房結匯支付。

縮減資本項目外匯收入及其結匯所得人民幣在境內支付使用負面清單,取消不得用於購買非自用住宅性質房產限制、便利境外個人境內購房結匯支付引起注意。
大陸外匯管理局副局長李斌說,境外個人在滿足房地產主管部門和各地購房資格條件下,可在取得房地產主管部門的購房備案證明文件前,憑購房合約或協議先行在銀行辦理購房所涉外匯資金結匯支付,後續再向銀行補交購房備案證明文件。
原文出處 【大陸九大措施 鬆綁外資購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