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喻文玟/台中報導
房價高居不下,每一棟房都是大家一輩子的積蓄心血,你買房子是買到主建物多?還是買到公設多?
台中市議員黃馨慧6日都發建設水利業務質詢時提出疑問「建物權狀有沒有提到公設比例」?台中市都發局長黃文彬表示沒有。黃馨慧進一步詢問,公設比例誰決定?黃文彬答:「市場機制考量」。
房價高居不下,每一棟房都是大家一輩子的積蓄心血。圖/記者喻文玟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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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議員黃馨慧說,現在民眾購屋的建物權狀只有寫主建物、附屬建物面積,沒有提到公設比例,既然都發局長說是根據市場機制考量,代表建商會根據品質和規劃設計,公設比沒有上限,消費者買到建物多?還是公設多?市場機制根本不透明,也無法把關,希望政府要有法可管公設比例。
都發局長黃文彬說,現行的建築法、建築管理自治條例及建築技術規則,無相關公設比規範。
黃馨慧指出,每一個房屋建案,公設跟興建成本也有關,民眾需求越多,公設的比例越高,大廳氣派、游泳池、交誼廳、運動中心,公設齊全社區品質也越高,但大多數民眾想知道,有沒有法規把關?業者會不會趁機事後灌水,結果買到更多公設?
黃文彬表示,主建物登記不會有這個問題,但以他過去當建築師的經驗,附屬設施比例問題不排除可能有灌水問題。
黃馨慧說,集合式住宅的公共設施使用10年、20年後,住戶要付出很大的代價,反而提高持有房屋的成本,常引起住戶糾紛,社區的住戶們失和,因為有些民眾覺得他用不到公設,不用繳這麼多管理費。
台中市都發局表示,考量市民與建築開發商間的買賣,以及後續公設管理維護費用,常因公設比產生爭議,未來將於建造執照審查時,針對建商常設置的「管理委員會使用空間」,如大廳、交誼廳、健身房等會加強審查,宣導業者提供適當比例的共用設施空間,促進房市交易資訊公開透明、減少購屋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