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王駿杰/綜合報導
苗栗一名吳姓男子自2019年起累積積欠健保費、房屋稅、使用牌照稅及交通違規罰鍰共49筆,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今年1月11日至吳戶籍地址現場執行,告知其母親相關欠款,表示若再不處理,將會查封吳名下不動產。翌日,新竹分署接到吳打來的電話,其表示已將所有欠款匯至新竹分署公庫。
新竹分署指出,吳男名下不動產為三樓半透天樓房,供一家老小共同居住,前庭可停車2輛,該屋鄰近苗栗市區,位置與屋況皆良好,因懼怕該屋遭查封,吳男才火速繳款。
新竹分署對於金額未滿新台幣20萬以下案件,將先以通知命義務人自行繳納,如於通知繳款期滿日仍置之不理者,將定期現場執行,一來可以勸諭義務人繳納,同時可以了解其家庭經濟狀況。若發現義務人經濟狀況確實相對弱勢,亦會轉介相關社福單位介入幫忙、協助,以達勿讓民眾心存僥倖,又能兼顧公益關懷。
新竹分署呼籲,民眾若收到本分署催繳通知後應速繳納欠款,倘經濟困難無法一次完繳者,可與新竹分署承辦人員洽辦分期繳納手續,以免財產遭到強制執行,造成個人與家人的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