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徐如宜、林巧璉/高雄報導
因應「老人困老宅」難題,高雄市都發局啟動長者與身障者換居社宅計畫,以鳳山區建國新城6戶為換居計畫標的,即日起受理申請,協助行動不便市民從老舊公寓換居到有電梯社宅。
申請人自有的老舊公寓空出後,由社宅包租代管業者轉租給一般市民。長輩反映政策立意良好,也憂心年紀大了換新環境不習慣。

都發局長吳文彥說,市府釋出6戶鳳山區建國新城啟動換居計畫,該處社宅為電梯大樓,周邊公共設施完善,有公園、學校、市場及大賣場。房型均為3房2廳2衛,室內約27坪,附家具家電等設備,每月租金8600元,含管理費用600元,水電及瓦斯費要自付。
都發局表示,申辦條件是本人或家庭成員為65歲以上長者或第7類身心障礙者,全戶人口在高雄僅持有1戶住宅,屋齡達15年,且為2樓以上無電梯合法建物,家庭年所得也要符合條件。
苓雅區長輩郭阿嬤說,能住電梯宅當然好,換到別區住要重新適應,也不能與老鄰居聊天、串門子,是一大顧慮。
身障者吳先生說,換居前提是本身也要有房子,月租8600元,再加上水電瓦斯費,月支出要1萬2、3千元,若舊有房子轉租社宅收益不多,等於生活負擔增加。
「換居到有電梯住宅是行動不便者融入社會第一步。」台灣無障礙協會理事長林俊福表示,換居政策值得鼓勵,好點子需要有妥善配套和執行辦法,如果是獨居長者,是否可媒合青銀共居,也是一種方向。
不少肢障者、輪椅族住在無電梯空間,出門困難重重,與社會逐漸脫節,延伸許多社會問題。林俊福建議,市府應組小型看屋團,讓欲申請者了解換屋環境是否符合需求,也應在高齡化行政區找尋更多適合換屋居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