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記者邱金蘭/綜合報導
陸資龍峰企業違規買大同股票,今年1月17日被金管會開罰402萬元,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天在立法院財委會答詢時表示,這家陸資沒有繳交罰鍰,金管會已移送強制執行,持股未來若未依限賣掉,金管會會有進一步處置措施。
立委黃國昌今天在財委會質詢表示,龍峰企業董事長任國龍今年1月被金管會處罰後,罰鍰繳了沒?顧立雄說,罰鍰沒繳,我們已移送強制執行。
大同陸資不繳罰款也未賣股,金管會將進一步處置。(圖/聯合報資料照片)
至於手中大同股票處分掉沒?顧立雄說,他已提起訴願,持股也還沒有脫手,我們給的處分期限是六個月,時間尚未到,未來期限到後若未處分,我們會有進一步處置。
金管會查獲陸資違規投資大同股票,今年1月17日對大陸企業開罰402萬元,停止股東權、並限期半年內出清18.01%持股,這是大同第三度被查獲陸資違規投資,且大陸企業都是龍峰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