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梅衍儂/綜合報導
福原愛和江宏傑離婚兩年多官司持續中,今年7月江宏傑在東京召開國際記者會,希望福原愛可以遵從法院判決,不過福原愛至今未理。4日日媒報導,江宏傑對東京警視廳提出「刑事告發」,警方已展開調查,若福原愛持續置之不理,恐將面臨2年到20年的刑期。
江宏傑7月開記者會表示東京法院已經做出有利他的判決,要福原愛遵照結果。對此福原愛的律師前後發出3次聲明,反駁江宏傑的說法。日媒「週刊文春」報導,考慮福原愛一案會造成社會關注,警方以特別案件處理,以刑法第226條規定偵辦,如果福原愛沒有妥善解決,有可能會因綁架罪被逮捕。
福原愛面對「週刊文春」的求證,在電話中回應:「警視廳聯絡了我,我已經與律師討論,聽說沒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