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胡蓬生/苗栗報導
苗栗縣政府爭取中央補助協助地方改善交通與生活環境、提升道路品質及推動城市街道建設、增加城市透水及綠覆蓋率,已獲內政部核定補助縣內各鄉鎮市共32項提案,總經費近6億元,其中竹南環市、開元人本環境串聯工程補助高達9620萬元,各項工程預計年底辦理委託設計發包作業,明年進行施工作業。
縣府工務處指出,這次獲內政部前瞻計畫補助的案件,包括道路及人行環境、通學步道、街區道路品質改善、人行道及徒步空間建置等多項,其中後龍獲核定5案、竹南及銅鑼各核定4案、大湖、通霄及泰安各核定3案、卓蘭及公館各核定2案、造橋、頭份、苗栗、三義、西湖及南庄各核定1案,總經費5億9821萬元。
各鄉鎮市的補助案,其中有6件補助逾3000萬元,包括竹南鎮環市開元人本環境串聯工程9620萬元、維新路及博愛公園周邊人行環境改善工程4300萬元、通霄通南里周邊道路環境改善工程4498萬、通南倉庫周邊人行環境新建工程3000萬元、頭份濱江街與銀河路及公所周邊徒步空間改善工程3650萬元、苗栗國華路(橫車路口到至公路口)人行空間改善工程3600萬元。
工務處表示,縣府為加強區域均衡城鄉建設、因應人口老化與社會福利需求增加,縣長鍾東錦特別指示透過公共建設與友善規畫,健全環境空間的宜居性,與18鄉鎮市公所聯手爭取並獲核定的32件補助案,已請各主辦單位趕辦,年底前辦理委託設計發包作業,明年續辦施工作業,以提升全縣道路整體品質、改善街道環境、完善徒步交通及無障礙通行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