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林麗玉/台北報導
環保署年底將公告「餐飲業空氣汙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草案」,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加嚴納管。北市環保局表示,北市將針對燒烤、牛排館及資本額達10萬元且營業面積100平方公尺以上餐飲業,全面納管,預估新增納管近700家。業者明年底前若未依規定設空汙防制設備,可依空污法依規模及汙染情形,處2至100萬元不等罰鍰。
環保局空噪科長楊梅華表示,為使管制對象有充分時間因應,環保署年底公告後,北市府針對新設餐飲業,要求應於辦法發布日起3個月符合相關規定;既設餐飲業則為發布日起1年應符合相關規定。
北市環保局表示,北市將針對燒烤、牛排館及資本額達10萬元且營業面積100平方公尺以上餐飲業,全面納管,預估新增納管近700家。圖/北市環保局提供

楊梅華表示,環保署預告的「餐飲業空氣汙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草案」,納管規模為1000平方公尺以上或座位達300個以上飯店、會館或百貨公司美食街等。但考量北市地狹人稠,加嚴納管門檻,除店面經營燒烤店、牛排館、資本額達10萬元且營業面積100平方公尺以上之餐飲業,全面納管外,對於屢遭陳情餐飲業,經環保局認定有汙染之虞,也將指定納管。
環保局表示,預估納管的近700家餐飲業,將強制規範業者設廢氣收集風速0.5m/s以上氣罩及靜電機、或設置活性碳吸附油煙、異味處理等設備。業者也需每月定期維護保養1次以上,並保留操作及維護紀錄2年備查。若未能履行依法義務,環保局可依空污法第23條告發,依營業規模及汙染情形,處2萬元到100萬元之罰鍰。
至於未達北市納管規模的小吃燒烤店等,楊梅華表示,若有民眾陳情空汙,環保稽查人員也會到現場稽查,若未符空品標準規定,也可以依照空汙法第32條,開罰1200元至10萬元不等罰款。
環保局表示,為協助餐飲業者採行有效空汙防制技術,2019年已透過專案稽查與技術輔導,清查及改善北市2000多家餐飲業,已削減約85公噸PM2.5。北市公害陳情案件也由2018年的4994件,下降至2019年的4293件,整體降幅達14%;每年4000多件餐飲業油煙異味陳情,也約占整體空汙陳情案的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