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戴鈺純/綜合報導
臺北市環保局表示,餐飲業管制新法「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自今(111)年2月1日起全面上路,北市針對轄內燒烤店、牛排餐館及資本額達10萬元且營業面積達100平方公尺以上之餐飲業全面納管,共857家業者需依管理辦法裝設空污防制設施並落實設備維護保養,如違反相關規定將可開罰。
目前北市列管餐飲業已全數完成清查,裝設防制設備比例達96%。環保局提醒業者應儘速完成改善,為從業人員及用餐民眾打造優質空品及舒適用餐環境。
環保局提醒業者應依期限符合管辦規定,設置集氣系統及油煙處理設備,並定期落實設備維護保養,紀錄應至少保存2年。倘未能履行相關規定,可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告發,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其違反者為工商廠、場,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
民以食為天,餐飲業可視為重要的民生必需產業。然隨著民眾環保意識抬頭,除餐點的精緻與美味,越來越重視用餐環境。倘烹調過程排放油煙未妥善收集處理,將破壞用餐心情,亦影響周圍空氣品質及造成陳情案件。環保局積極改善餐飲油煙,已盤點轄內燒烤店、牛排餐館及資本額達10萬元且營業面積達100平方公尺以上之餐飲業全面納管,共計列管857家業者。
另為加強宣導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規範,北市環保局於管理辦法施行之緩衝期間,辦理5場次法規說明會,並將管理辦法內容納入新版「餐飲業污染防制技術宣導手冊」,提供業者設置防制設備之參考依據。北市列管餐飲業者已全數實地清查,空污防制設備裝設率已達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