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瑋璇/台北報導
「糟糕,又忘記繳停車費!」汽、機車族常因一時疏忽,得多付催繳通知工本費甚至罰鍰,荷包大失血。台北市停管處研議新規定,明年一月起,催繳通知合併同次寄發,不需逐筆繳交工本費;明年五月起,首次催繳通知以平信寄出,工本費降為十五元。
停管處改變停車費逾期未繳催繳制度,未來催繳通知將合併寄出,自明年起,第一波催繳以平信寄出,工本費從50元降為15元(蘇瑋璇攝)
目前民眾收到停車繳費單,自開單起八日可至各代收業者繳納,逾期後七日內可至各停車場繳,若仍未繳,停管處將以雙掛號催收,除了停車費外再加收五十元工本費,且採滾動式逐條寄發,若還不繳納,則逕行舉發違規。
停管處長張哲揚指出,為了幫民眾省荷包,變革停車費催繳制度,分兩階段實施。第一階段明年一月一日上路,停車費若逾期未繳,改採合併每七天寄送一次雙掛號催繳通知單,例如某人一周內累積五張停車繳費單逾期遭催繳,原需繳二百五十元工本費,改制後合併僅需繳五十元工本費,預計一年可為民眾節省一千餘萬元支出。
第二階段於明年五月實施,停車費逾期先以平信催收,同樣每七日合併寄送,工本費降為十五元,催繳期限自郵寄日起算十八天,之後才以雙掛號寄送二次催繳通知,新制上路後可再節省工本費一年一千二百萬元。
且加計行政作業期,民眾遭舉發吃罰單的期限,寬限卅二至四十五天。
停管處指出,目前北市一年開出三千萬張停車繳費單,約一百萬張進入催繳階段,寄出催繳通知後,七成主動繳清,顯現多數車主都是忘記了、來不及繳納。
因變更行政處理流程牽涉修法耗時較長,才分階段實施。未來採行的「停車繳費單、平信催繳、雙掛號催繳、舉發追繳」四階段,包含各代收處所、超商多媒體機列印單據、上「全國繳費網」以讀卡機插晶片金融卡、公有路外停車場等,改制後均能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