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戴永華/宜蘭報導
宜蘭縣府背負不起鐵路高架化建設的105.72億元地方配合款,經政委陳金德協商,配合款下修至57.83億元。議長張勝德指出,其實完工後縣府還要負擔一筆14.1億元配合款,總計近72億元。陳金德政委辦公室表示,會請交通部加速行政作業流程。
依交通部鐵道局綜合規畫報告,宜蘭鐵路高架建設總經費501.29億元,地方支付配合款105.72億元分12年編列預算,由於配合經費龐大,嚴重拖垮財政,明年就要編列2億多土地取得配合款。9月間,政委陳金德出面協商請中央同意把配合款下修至57.83億元,主要是免去土地配合款。
縣府表示,至今未收到中央核定下修配合款公文,眼見就要編列明年度預算,縣府10月14日邀請鐵道局前來討論,想了解今後配合款要如何分攤?鐵道局未給明確答案,縣府決定明年仍編列部分土地配合款5千萬元。
縣議會昨總質詢,張勝德表示,鐵道交通本來就是中央該做的建設,讓地方政府來分擔土地取得費用,很沒道理,所以把用地拆遷補償、永久軌道與臨時軌道等土地取得配合款取消,屬天公地道,只是「剛好而已」。
張勝德說,全案並非下修到只需負擔57.83億元,尚有一筆14.1億元,是完工後要付的工程配合款,卻沒算進去,宜蘭每年可運用財源僅14.9億元,少得可憐,若還要配合鐵路髙架經費,一定排擠到其他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