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蔡晉宇/台北報導
民進黨性騷案連環爆,黨主席賴清德已數度表示,將建立直接申訴窗口、零容忍處理原則、立即修改黨內規章強化性平機制。但經查,黨內竟有長達14年的時間,性騷擾案件申訴規定,調查小組和申訴委員會做出決議後要送至中常會,黨內人士指出,「這恐怕就是多數受害者不願申訴的原因」,怕事件演變到在黨內眾人皆知。
綠營人士表示,台北市議員何孟樺前天描述,自己在青年部主任任內處理到的性騷事件,其中提及,「當時民進黨的性騷擾調查程序,有一條是必須送到中常會,」整件事件就一定會在媒體曝光,因此在徵詢當事人意願後,對方表達不願在媒體上曝光,所以就沒有啟動調查機制。
民進黨人士表示,這項規定確實不合理,現在也已不復存,但在2020年6月才完成修改,前一次修改是2006年,長達14年未修。從時序來看,至少在導演薛朝輝性騷案中,是不存在此問題的。
關於幾位涉及性騷的綠營嫌疑人紛紛打出「律師牌」,發出律師聲明揚言提告,一位曾任立委幕僚、現在在公部門擔任機要職務的七年級黨工說,昨看到薛朝輝、蔡沐霖等「加害者」揚言以法律捍衛清白後,更是直言「到底在搞什麼鬼、沒救了」,加害人這樣的做法連黨內青年世代都非常憤怒,社會大眾一定更難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