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俊智/桃園報導
藝人隋棠與樓下鄰居紛爭持續延燒,社區大樓噪音問題也備受矚目。桃園一對家住12樓的陳姓母女也控訴正上方13樓鄰居無端將地板剷薄、14樓鄰居夜裡常拍打麵團做蔥肉餅,長期製造噪音,嚴重影響日常生活,雖然興訟官司敗訴,但樓上住戶在官司打完前全都搬走。
陳姓母女指控,13樓無端將地板剷薄後,平日有用力踩踏、放置物品及半夜長時間使用洗衣機情形,其聲響及震動,對母女2人造成莫大噪音侵擾。而14樓在屋子裡經營蔥肉餅生意,夜裡會啟動攪麵機桿麵或拍打麵糰,發出類似脫水機的低類噪音,白天也有小孩奔跑、捶打牆壁,也使母女2人受嚴重侵擾。
陳姓母女還說,13、14樓鄰居都在後陽台違法裝設鋁窗,並將洗衣機放在後陽台內,洗衣機動作的聲音也對母女2人影響甚鉅,因此要求13、14樓鄰居將房屋還原至建物施工完成時的狀態,2戶應分別賠償母女2人各20萬元。
審理時,13樓鄰居強調家中雖有鋪設木質地板,但從未將地板磁磚刨除,陳姓母女認為聲音是從他的房子傳出,但實際上無法排除是其他樓層或住戶傳出的可能性。14樓鄰居也說,自己從未在半夜拍打麵糰或桿麵,也沒有放任小孩喧鬧,而且從未接獲其他住戶投訴或抗議,母女2人病症與本案也無因果關係。
法院調查,陳姓母女雖指控噪音是樓上鄰居製造,並提出醫院診斷證明書做為證據,但診斷書充其量只能證明2人罹病及社區內有住戶反映噪音問題,無從認定是樓上住戶發出。桃園市環保局與警察局分別於去年1月、5月前往察看,還在屋內停留40多分鐘,結果均未發現噪音,因此難認母女指控內容真實。
另外,陳姓母女請求法院勘驗13、14樓鄰居陽台洗衣機使用時所產生的噪音,但鄰居們已經搬離社區,相關電器用品也都搬離,無從勘驗。既然陳姓母女無法證明噪音是樓上鄰居製造,自無從要求排除侵害,因此駁回請求。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