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王昭月/高雄報導
高雄大林蒲遷村案逾8成居民同意遷離,卻因條件談不攏無法啟動,昨遷村說明會上,許多居民反映土地持分太少,遷村後根本蓋不起房,且買地建屋成本高、「最後恐都將負債」;市長陳其邁強調以「原屋型」改建,就不會負債、增加負擔。
大林蒲遷村案涉及私人財產易地移轉,工程龐大,遷村說明會已開4次,居民對許多細節仍令忐忑不安,尤其當地有一個門牌好幾個住戶,土地持分複雜。
市議員陳麗娜(左二)昨早偕大林蒲遷村權益促進會成員召開記者會,質疑市府遷村誠意。記者王昭月/攝影
鳳森里長陳信雄說,遷村草案未提及透天厝部分,大家很怕遷村後,房子蓋不回來;鳳林里長張校銘要求,陳其邁保證居民遷出後,絕不能負債,「百姓沒安置好,一定被譙」。
鳳興里長洪富賢指出,當時協議「1坪換1坪」無法源依據,是因大林蒲要開發產業園區,才納入協議價購,倘若協議不成,依產業創新條例則可徵收,因此「1坪換1坪」的原則也充滿變數。
洪富賢說,協調之初講「1坪換1坪」,易地蓋回原型屋,市府信誓旦旦「不用再貼錢」,但大林蒲很多住戶土地在7.5坪以下,遷村後即使核許加購土地到15坪、能蓋房,買地蓋3樓房至少上千萬,豈會不負債?
他認為,大林蒲是國土規畫錯誤,導致社區被後至工業區包圍、房價崩跌,這是人禍,政府應以特別條例專案解決。
陳其邁說明,若以「原型屋」遷村,也就是在大林蒲是3樓房,搬過去也是3樓,就不會負債;若要蓋大一些,當然會多花錢,但只要是原屋型搬遷,將協調銀行專案貸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