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 2232

違勞基法 高市勞工局罰240家

#勞基法 #超時工作 #夜班 #地方

呂素麗/高雄報導

勞工局公告違反勞基法開罰240家企業,對市府自家人也不手軟,觀光局及原住民委員會因到原鄉辦活動或到山區勘災,往返時間長,導致司機超時工作,兩單位各被罰2萬元;市立聯合醫院則因讓正在哺乳期的護理人員輪值夜班,遭罰9萬元。

勞工局主動出擊,遇有違法就立即開罰(勞工局提供)

哺乳期不可值夜班

勞工局長鄭素玲說,公部門也有適用勞基法的員工,去年有議員質詢,指首長司機有超時工作的情形,市府全面檢查,發現觀光局及原民會的首長司機有超時工作的明確事證,依規定勞工1天工作及加班不能超過12小時,公部門局處間的裁罰程序須更為嚴謹,事前有請該單位說明,如同一般民間單位開罰,也要聽雇主陳述意見一樣。

首長司機超時工作

勞動條件科長羅永新說,去年風災,原民會主委上山勘災,來回就超過12小時,依勞基法第32條規定,有天災事故突發事件,事後可在24小時內向主管機關勞工局報備,放寬12小時限制,原民會缺了事後報備程序而受罰。羅永新表示,觀光局則是因周6、日辦活動,有時地點較遠,首長司機1個月加班時數超過46小時而遭罰,類似情形應採替代駕駛,由第2位駕駛代替。

這次開罰從2萬元至30萬元,違法情節及裁罰金額包括未於勞工退休起30日內給付退休金,遭罰30萬;未給付勞工加班費、未記載勞工出勤紀錄至分鐘、使外籍勞工單月加班高達130小時,因重複違法,勞工局祭出16萬重罰;未給足勞工加班費、使單日工作高達15小時、又經勞工局第3度查獲讓勞工連續上班14天,罰14萬元;3度未依法置備勞工出勤卡,且未給付勞工職災補償,開罰10萬元。與製程作業勞工簽訂11個月定期契約,另1個月交由外包公司僱用,導致勞工年資中斷,損害勞工特休假權益,勞工局認定違法,處分4萬元。

熱銷建案&網友看屋心得



好房網不只有新聞,還能找優質宅

好房網News粉絲團

成為好房網Line好友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頭版 總覽 圖輯 名家 專題 土壤液化 好房網TV 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