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漢崙/台北報導
5月已要開始進行所得稅申報,其中保費更是納稅人作為列舉扣除額的大宗,但納稅人在檢視保單時,也必須留心某些保單,即使是直系親屬,也不見得能被扣除,對此元大人壽特別舉出五種最容易被混淆的情況,其中,倘若子女已經成年並且已自行報稅,那麼父母就算持續幫忙繳納保費,也不能列舉扣除,而必須由子女自己列舉扣除才行。
列舉報稅,五類保單不適用(好房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此外,元大人壽也特別提醒,由於24,000元的保險費扣除額,是依據入帳日開始計算,所以今年投保的保單,保費得等到明年才能夠扣除。元大人壽所列示的五大容易在報稅時搞錯的情境,包括了1、非直系親屬無法扣除:除配偶、子女、父母外,納稅人幫其他親屬所購買的保險,例如兄弟姊妹或是侄輩,報稅時都無法列舉扣除;2、非撫養親屬無法扣除:若是子女已經成年並自行報稅,那麼就算父母仍持續幫忙繳納保險費,也不能列舉扣除。但子女可以在自己的申報戶中列舉。
第3、要保人與被保人非同一申報戶無法扣除:例如兒子為父親買了保險,但父親和兒子並沒有一同申報,則無法列舉扣除父親的保費;4、政府未核准的保單無法扣除:若是民眾購買的是地下保單,或是所謂的境外保單,也都無法享有扣抵的權利。第5、非人身保險費無法扣除:像是汽車險、住宅火險等財產保險的保費支出無法列舉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