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張世杰/台北報導
2018年花蓮大地震後,中央要求1999年之前取得建照的特定建物,強制辦理耐震能力評估及檢查申報,台北市建管處今天表示,經清查有3家醫院、護理機構未辦理申報,分別是大同區長安西路春寧護理之家、松山區光復北路博仁綜合醫院、士林區重慶北路4段百齡診所附設護理之家,依法開罰6萬元,並限期30日內補辦手續。
內政部修正「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針對1999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建照並供公眾使用的私有建築,且屬單一所有權人、樓地板面積逾1000平方公尺,必須辦理耐震評估,對象擴及學校、醫院、旅館、電影院、百貨公司等,去年7月1日實施。
花蓮大地震後,中央要求1999年之前取得建照的特定建物,強制辦理耐震能力評估及檢查申報,去年底前北市應申報完成的建物有201件。圖/聯合報資料照
台北市建管處表示,今年第1季應辦理申報者有47家,第2季應辦理申報者有225家,申報人應於期限完成耐震能力評估及檢查申報,並將辦理情形回報北市府,以免受罰。
台北市建管處說明,針對耐震能力評估的費用,涉及公平交易法規定, 並無統一收費標準,可向請各評估檢查專業機構詢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