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韓化宇、吳靜君/台北報導
金管會主委李瑞倉昨(19)日宣布,解除永豐金控董事長何壽川職務,是繼國票金控前董事長林華德之後,第二個被金管會解職的金控負責人,但差別在於,林華德當年並沒有被起訴或收押就被解職,何壽川則已遭收押。
金管會主委李瑞倉昨(19)日宣布,解除永豐金控董事長何壽川職務。(圖/聯合新聞網)
另外,以500萬元交保的永豐金總經理游國治,也被金管會停止永豐金總經理及董事職務六個月,兩個人事懲處案今日生效。
李瑞倉說,昨日金管會召開業務會報,做出解除何壽川董事長職務決定,盼藉此機會告訴全體金融機構負責人,要重視誠信原則與法令遵循,用最高標準要求自己,企業才能永續經營。
李瑞倉並嚴厲警告,法令遵循「有如天高」,如果有人故意規避法令,就是把法令「踩在地上」,只要罪證確鑿,一定嚴厲處理。
永豐金超貸三寶建設,金管會今年4月已針對授信過程缺失開出1,000萬元罰單,昨日再針對未落實利害關係人控管祭出新一波裁罰,包括核處糾正、暫停永豐金及其子公司申請轉投資,以及解除何壽川董事長職務及暫停游國治總經理及董事職務六個月。
外界也批評永豐金的三個獨立董事薛琦、許建基、蔡穎義在三寶超貸案中,沒有發揮獨董監督公司功能,對此王儷娟表示,將約談這三個獨董,要求他們好好發揮內部監督的功能。
此外,永豐金證的輝山乳業踩雷案和中資繞道介入大同經營權案,金管會昨日處分永豐金證總經理葉黃杞停職一個月並且警告處分;另外永豐金證(亞洲)則處分60萬元。
【記者楊筱筠/台北報導】對於媒體質疑永豐金控獨立董事未盡責,永豐金昨(19)日晚間代發獨立董事聲明稿指出,對三寶建設集團授信案、輝山乳業案等案件,獨立董事在今年1月至5月歷次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上,提出積極改進建言,均有紀錄可稽,確已善盡獨立董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