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沈婉玉╱綜合報導
關務署表示,為因應美中貿易摩擦持續發酵,海關除加強查核偽標產地,並配合經濟部採取相關管制作為,請業者在貨物通關時全力配合,防範中國大陸產品透過我國違規轉運至美國。
關務署表示,自108年1月21日起,進口太陽電池及其他光伏打電池等貨品,要檢附出口國、產製國政府或其授權單位出具的產地證明。
為因應美中貿易摩擦持續發酵,海關除加強查核偽標產地,並配合經濟部採取相關管制作為,請業者在貨物通關時全力配合,防範中國大陸產品透過我國違規轉運至美國。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關務署提醒,因應中美貿易戰已執行的措施也要注意。包括自107年10月26日起,自由貿易港區事業出口至美國及歐盟之電動輔助自行車,應事先取得經濟部核發之輸出許可證。
自107年10月29日起,進口工具機、電動輔助自行車或自行車等貨品,如產地為中國大陸,應於對應項次的貨名欄前3字申報「供外銷」或「供內銷」的用途。
自107年11月1日起,出口我國產製的工具機至美國時,應檢附我國原產地證明書文件。自107年11月20日起,自由貿易港區事業出口到美國的自行車,應事先取得經濟部核發的輸出許可證。
關務署呼籲,進、出業者配合上述措施辦理進、出口通關程序,於貨物通關時翔實申報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以維護自身權益,以利貨物加速通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