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會地方中心記者/連線報導
內政部通過新版「宗教團體法」草案,台北市指南宮、大甲鎮瀾宮等皆表示,原本都有成立財團法人,並依照相關規定管理,新版宗教團體法應影響不大,也會依照新的規定辦理。
內政部通過新版「宗教團體法」草案。(截取自維基百科 / Fcuk1203 攝)
指南宮主秘黃承國表示,指南宮為立案登記的寺廟,財產都登記在指南宮名下,既無營利,也沒有盈餘可分配,新版的宗教團體法並沒有造成影響。
台北市保安宮董事長廖武治表示,廟宇資金多來自四方善款,不可以放到私人口袋。大部分的廟宇其實都是謹守分際,保安宮的財務也是公開透明,可供信眾檢視。
慈濟表示,制度未完備確立前,慈濟尚無具體看法,但一切尊重法制、尊重制度。
大甲鎮瀾宮董事長顏清標也說,鎮瀾宮卅多年前就成立管理委員會,如今也以財團法人基金會運作,管理都公開透明化。顏清標強調,一切遵照法令執行,辦活動如需要帳戶,都是透過公用帳戶,因此新法令實施影響不大。
中台禪寺發言人釋見允說,中台本來成立財團法人,內政部通過新版宗教團法草案,距離立法實施還需一段時間,會再詳細了解草案內容,在還沒立法前,不會有任何評論,但若確定立法,也會配合新的法規。